信用证
一、进口信用证
业务介绍:
当您为进口商时,进口信用证是银行按您的要求,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保证在收到受益人(国外出口商)交付的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书面付款承诺。
业务范围:
开出满足您不同贸易需要的信用证,包括转让、对开、背对背、即期/远期信用证等。
业务特点:
1.信用提升:开立信用证后,成员行社即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商业信用提升为银行信用,由此您可以在对外谈判中占据主动,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或其他优惠条件;
2.交易安全。银行介入可以使贸易过程更加规范,通过信用证的单据要求,您可以有效地控制货权、运输方式、发运日期及货物质量等;
3.减少资金占用。您开证时可向成员行社申请减免保证金,付款时遇到资金紧缺也可申请办理短期融资业务。
业务流程: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
2.在成员行社开立人民币或外汇账户,存入开证保证金。
3.提交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等。
4.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合同,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5.进口商向成员行社提交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保证金或其他担保,申请开立信用证;
6.成员行社开立信用证,要求出口地银行通知或转递信用证;
7.单据到达后,成员行社代进口商对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8.单证相符情况下,进口商办理该信用证项下对外承兑或付款手续,成员行社对外偿付。
二、出口信用证
业务介绍:
指当您为出口商时,出口信用证是指成员行社在收到进口商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后,为您提供的包括来证通知、接单、审单、寄单、索汇等一系列服务。
业务范围:
1.审核出口来证和信用证修改的真实性,并及时通知您;
2.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
3.在您提出需求时,为您好办理议付、押汇、贴现等贸易融资;
4.查询、催收、追收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
业务特点:
1.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并为您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
2.主动性高:您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您的控制之下;
3.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一般由进口商承担;
4.履约保证:出口商收到信用证,表明进口商已经基本落实了进口所需的手续,保证了贸易合约的履行。
业务流程:
1.成员行社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信用证受益人;
2.审核贵公司向成员行社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相符。贵公司向成员行社提交单据时,必须同时提交信用证正本;
3.成员行社对外寄单索汇;
4.成员行社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后,结汇或转入贵公司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