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报告
一、交易概述
我行股东崇仁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巴山镇大众路原汽配厂,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由苏烈根占股100%,出资金额15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因建设资金不足,在崇仁农商银行营业部贷款1440万元,经多次续贷(含借新还旧、展期),于2026年6月26日到期,利息能够按月结清,因近年经济及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销售情况一直未达到预期,资金仍未能回笼,故再次向崇仁农商银行营业部申请无还本续贷1440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加保证,用公司名下所拥有的商铺进行抵押担保,并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烈根、李应芳夫妻继续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期限36个月,利率按固定利率4.0%执行(贷款利率按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执行)),实行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行与崇仁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40万元。具体如下:
1.2026年6月26日本行向崇仁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贷款1440万元,期限自2026年6月26日至2029年6月25日。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完全遵循商业原则和公允定价原则,交易条件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开展的同类交易条件。本次贷款利率按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点执行,与本行对同等信用等级的非关联方客户定价一致。
三、审议程序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一) 交易由授信评审部发起,并经初步审核后提交至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6年6月15日对本次交易进行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批。本行董事会第三届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崇仁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40万元贷款的议案》。与该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
(二)本行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四、风险与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本行已对交易对手方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要求其提供足额抵押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交易是本行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定价公允,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监管合规情况
本行确认,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对崇仁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0%。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符合的相关规定。
崇仁农商银行
2026年6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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