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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

  商住按揭贷款
  产品介绍:

  个人商、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并由开发商承担阶段性保证担保的贷款方式。

  抵押物品种:

  个人商、住房是指购房人在一级市场上购买的住宅房、商业用房,且多层建筑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建筑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上。

  业务特点:

  借款人以所购住宅、商用现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借款人所购商、住房为期房的,采取贷款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担保方式。住房最长不得超过20年,商业用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借款人可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按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5%执行,商业用房按同期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商、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个人住房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第二套住房需支付不低于购房价款50%的首付款;商业用房不低于购房价款50%的首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具备担保资格的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操作流程:  

  借款人定南县城区信用社提出申请→借款人提供贷款申请资料→农村信用社或支行调查→联社或合行审查、审批→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他项权证→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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