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基地贷款
再就业基地贷款
产品概述
是指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且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0%以上,经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企业可享受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财政贴息扶贷款。
再就业贷款扶持对象范围:
1、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且占企业员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
2、安置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各达到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企业;
3、新办服务企业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的,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30%以上的,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4、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职工总数在50人以上,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以上的,并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新的劳动合同;
5、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职工总数50人以上、当年安置下岗失业和分流富余人员比例达到30%的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允许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大于最低法定注册资本的10%,额度最低不少于3万元),企业从业人员中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分流富余人员在20人以上,并且其个人股本总和占企业注册资本及人数比例均达60%以上。
申请再就业基地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1、江西省再就业基地申请认定表;
2、再就业基地申请报告;
3、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4、工作表;
5、企业职工花名册(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再就业优惠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
6、企业为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7、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请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劳动工资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