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收
功能特点
我行作为代收行,根据出口商银行(托收行)的委托,向您(进口商/付款人)提示单据,要求付款放单或承兑放单,将收到的款项支付给托收行的结算方式。进口代收一般分为: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两种。
付款交单(D/P):您作为付款人(进口商)必须在付清货款后,才能从我行那里拿到相关货运单据的结算方式。按付款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其特点为: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您节约财务费用。
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提取货物。
承兑交单项下,您(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提取货物并组织生产与销售,能够缓解您资金支付压力。
适用对象
以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
流动资金不足,且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出口商给予您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
办理流程
1.您与出口商确立买卖合同,约定以托收作为支付方式。
2.出口商发出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将相关单据交托收行托收。
3.托收行将单据寄至我行,我行依照托收指示提示您付款/承兑。
4.您在办理了付款/承兑后,我行将单据释放给您提货。